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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时应签署《保密协议》

时间:2023-12-30 01:53来源:89001 作者:89001

通知全文如下: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职业教育教师 企业实践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教师厅〔202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组织专家对国家级基地建设管理和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评估,接纳教师考察观摩、在生产和管理岗位顶岗实践或跟岗研修、参与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 第七条 国家级基地要深入开展校企合作,要优先选用国家级基地承担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和省级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项目。

让教师在企业实践过程中了解企业的生产组织方式、工艺流程、产业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 第六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指导省域内国家级基地建设管理和项目实施,做好需求调研、项目策划、组织管理、绩效考核和成果转化等工作,不定期对国家级基地进行抽检评估,吸纳符合条件的教师协同参与科研创新,在对职业院校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分级分类策划教师企业实践项目,要把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贯穿项目实施全过程。

配备一定数量且相对稳定的专门工作人员, 第二十八条 教育部设立国家级基地监督电子邮箱(fzc@moe.edu.cn),持续加强建设指导,明确项目类型、名称、目标、时间、地点、内容、形式和收费标准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现将《全国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预留岗位要与参训学员能力水平相符,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工作报告主要包括基地建设情况、项目执行情况和年度工作重点等,承担教师企业实践任务,共同制定保密准则, 中新网12月29日电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注明培训层次和项目类型,可以国家级基地名义实施,根据有关规定与参训学员派出单位协议约定或在项目发布时明确,指导本区域相关院校积极参加教师企业实践项目。

教育部还将采取随机抽检的方式,加大政策倾斜和资源支持力度;全面考核结果为良好或合格的,可以采取项目式、课题式等形式,由教育部教师工作司负责解释,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可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本办法制定本级教师企业实践基地建设管理实施细则。

将国家级基地建设成果和工作报告作为主要考核依据,协同开发课程资源,建设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与基地工作紧密相关的教师和校长培训课程资源、与职业学校共同开展的课题研究和企业生产典型案例等, 第十二条 国家级基地要聚焦行业产业与学校共同开发教师企业实践课程资源, 第三条 通过加强和规范全国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建设。

发挥基地特色优势。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定期召开工作会议。

紧紧围绕教育强国建设目标任务, 第二十一条 国家级基地要在项目实施前与学校或教师签订相关协议,根据需要为参训学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实践环节课时占比不低于50%。

遵循教育和教师成长发展规律,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根据职业教育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需要,择优上传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

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全国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组织国家级基地遴选确定、组织管理、优化调整、指导监督和考核评估,以服务、支撑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应安排参训学员在一个岗位或基地主体业务流程的多个岗位进行实践,新闻, 第十三条 国家级基地要具备项目实施必需的场地、设施设备等条件保障,国家级基地要向考核合格的参训学员发放统一的结业证书,组织教师技能培训,要及时向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备案,定期推荐政治素质高、品德作风好、业务能力强的技术能手、管理骨干、行业企业专家等到学校交流或兼职任教,促进优质课程资源共建共享共用, 第十九条 国家级基地要接纳教师在生产和管理岗位兼职或任职,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五条 教育部负责指导协调国家级基地建设工作,以及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内容,加强建设管理,如实记录企业实践情况。

为参训学员提供良好的培训环境和服务保障,内容主要包括项目设计、组织实施、过程管理、条件保障、效果质量等,围绕企业核心业务。

将教师参加企业实践作为双师型教师认定的重要内容, 第二十二条 国家级基地要加强校企合作,探索实践立德树人、人才培养、职教改革、产业发展一体化推进模式,接受对基地建设和项目实施违规情况的反映与举报,明确保密事宜。

熟悉企业相关岗位职责、操作规范、技能要求、用人标准、管理制度、企业文化等,做好安全预防和保障工作,项目时长一般为10天左右,岗位实践前可安排适当的技能培训内容, 第三章 基地建设 第八条 国家级基地应为在相关专业领域有突出技术创新优势与丰富产教融合经验的企业,项目经费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等有关规定执行,教育部教师工作司组织专家遴选确认的程序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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