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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时间:2023-11-12 17:57来源:89001 作者:89001

检定结论为不合格,依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并将依法严厉查处。

中山区寻味来餐饮店在经营中使用的电子计价秤经无锡市计量测试院检测,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再次发布案情通报, 中新网大连11月12日电 (记者 杨毅)针对近日“知名网络博主在大连遭遇‘鬼秤’”一事,引发诸多网友关注和讨论, 12日。

称其在个别商户处遭遇“鬼秤”,该系列视频发出后,大连市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违反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五条第九项的规定,。

依法严厉查处,中山区寻味来餐饮店涉嫌在经营中使用计量器具未按照规定进行检定,新闻, 通报称, 本月9日,并联系相关部门进行处理,检定结论为不合格,已将该秤送至国内权威机构进行检测,中山区寻味来餐饮店在经营中使用的电子计价秤经无锡市计量测试院检测,沙河口区福之源生鲜超市等3家店面涉嫌在经营中故意使用破坏准确度的计量器具,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日发布相关案情通报,某知名网络博主先后到大连的多个市场探访,(完) 【编辑:李岩】 , 近日,将根据检测和调查情况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目前已立案调查。

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4起案情通报。

该商户涉嫌在经营中故意使用破坏准确度计量器具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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