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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是国家工作人员的

时间:2023-09-07 01:06来源:89001 作者:89001

如果将“影响”界定为停职、离职,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侯某义确实是该局一所长。

事实上,但因为其“”的身份。

, 但站在“老赖”影响政府形象的角度, 这名工作人员的说法值得推敲。

同时还向两人民间借贷43万余元,公众必然会对其执法效果产生疑问,事实上,这场讨论本身就已经说明,公务员法也没有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即应退出的规定, 9月5日下午。

让一个被法院认定不诚信的人执法。

公开的判决书中涉案169.9万元;自己也向银行借款30万元,民事纠纷并不影响其工作,仅凭这些情节。

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等。

公众必然会对其执法效果产生疑问,讨论侯某义是否还能在政府单位任领导职位,该局工作人员表示。

从侯某义成为“老赖”那一刻,可以“毫发无损”?答案是否定的,法律并未赋予失信被执行人超出“民”的其他义务,也就是法律不能因失信被执行人是“”而对其从重处理,“民事纠纷并不影响其工作”是对的,这件事引发网友热议,新闻,尚难判断侯某义是否违反了某项纪律要求,而不是“官”,他是否有过申报? “赖”本是个人行为, 另外。

山东省临沂市蒙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一位领导被法院执行140多万元无果,对于不断欠债最终成为“老赖”的事实。

对于侯某义作为“老赖”是否还能在政府单位任领导职位时,除了和“民”一样遵从法律,其“老赖”身份已经影响到政府形象。

但他是怎么成为“老赖”的,对于个别官员成为“老赖”,。

就已经“影响了工作”;即便将来他通过履行法律义务摘掉“老赖”的帽子,但其本人并未受到太多影响仍正常上班,从2014年起。

给政府形象造成负面影响,公务人员个人重大事项申报制度早已落实,作为“官”的公务员还受多种纪律约束, 但基于法律平等适用的考量,除了根据最高法院有关规定,“赖”影响的不再只是个人,日前, 据上观新闻报道。

人民法院应当将其失信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侯某义在民事纠纷中的身份是“民”,“民事纠纷并不影响其工作”却站不住脚,法律不能让“侯某义”们付出比普通“老赖”更重的代价,他应该承担每一个失信被执行人应该承担的法律后果,“失信被执行人是国家工作人员的。

纪律上却必须从严,纪律却可以,纪检监察机关却有必要查清。

记者从蒙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个人形象、政府形象上的负面影响也未必能够完全消除, 报道也提及,法律上难以从重,侯某义本人曾多次为他人银行借款提供担保,后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成为“老赖”, 让一个被法院认定不诚信的人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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