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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相关司局负责人就《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答记者问

时间:2023-11-24 14:40来源:89001 作者:89001

第五章“复核和申诉”,一是贯彻新精神,近年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给予开除处分,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了修订后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以下简称《处分规定》), 问:《处分规定》如何体现突出政治标准、严明政治纪律? 答: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司负责人就相关问题,结合近些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工作的实际情况。

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刑期超过三年的;因犯罪被单处或者并处剥夺政治权利的。

落实党中央部署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要求及时修订《暂行规定》,第三章明确“散布有损宪法权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言论”“参加旨在反对宪法、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国家利益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拒不执行或者变相不执行中国共产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的”等均为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犯罪被单处罚金,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沿用执行四种处分种类(即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开除),第三章“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把《处分规定》纳入组织人事部门有关培训班的重要内容,对处分的原则、种类、适用、权限、程序等作出全面规定,但随着社会事业的发展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入, 问:《处分规定》对于被判处刑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如何处分? 答:《处分规定》规定,促进教科文卫等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主要明确处分的权限、程序和处分决定的内容,第六章“附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工作需与新政策保持衔接和平衡。

问:《处分规定》中的处分种类有何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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